正在播放:【本台】同方促销员私卖电脑被诉职务侵占罪
简介: 身为促销员却将促销货款非法据为己有,被告人海某日前被检察机关以职务侵占罪起诉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据检察机关诉称,2008年7月1日,被告人海某被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派往北京市大中家用电器连锁销售有限公司大兴第二分公司工作,担任同方电脑促销员。2009年2月至6月间,海某利用管理、销售电脑的职务便利,私自对外销售同方电脑十八台,将货款全部据为己有,并伪造电脑维修检测单应付库存盘查。后经大兴第二分公司报案,海某被查获归案。经查,上述十八台电脑价值总计六万三千六百五十二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海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财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海某表示认罪伏法。
法庭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但鉴于海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已退赔了全部货款,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海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治中国传媒 / yanni / 2010-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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